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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 作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2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两个专业,学制两年。每个专业计划招生60人。

二、招生对象

(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阶段表现良好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须为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学士学位之一,且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报名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对于考生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限制报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制报名会计学专业)。

三、报名与录取

(一)有报名意愿学生向毕业前所在院系申请,并填写报名表,限报1 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学院负责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7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报名表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至学校教务处招生管理科,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

(二)教务处根据报名学生原就读本科专业的专业排名百分比位次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推荐(位次相同时按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拟定录取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管理

(一)录取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报到时间与2022年普通本科录取新生报到时间相同,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进行预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人5390元/年,会计学专业每人5060元/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每人800元/年。

(五)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