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5号)文件精神,2015年河北农业大学将继续组织“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室、农村发展学院、保卫处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招生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成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招生对象
长期工作在农业第一线的有志青年,符合参加2015年河北省高考统一报名条件,属于以下生源范围之一的:
1.来自农村,有1年以上农村生产实践经验,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的社会考生。
2.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等,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或城镇往届的社会考生。
三、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以培养直接服务“三农”的实用型人才为目的,按照社会实际需求设置园艺技术、农业经济管理2个专科专业,每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共计40人,学制2年。
四、报考办法及考试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首先需要按相关规定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已完成高考统一报名的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已完成报考的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到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准考证,4月23日参加考试。考生需持准考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来自农村的考生,需同时交验由村委会和乡镇两级政府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的,需同时交验由单位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考生为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农业科技示范户、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和录取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满分500分。其中面试240分,内容涉及农村生活、生产常识;笔试260分,内容涉及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
命题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注重基础性、实用性、通用性,体现选拔农业生产和涉农产业一线人才的特点。
考试由河北农业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学校于4月26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hebau.edu.cn/)查询本人成绩,对本人成绩有质疑的考生必须于4月28日前与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2-7521540)并按相关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录取工作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成绩合格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笔试成绩中的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各科目成绩。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优先。录取新生信息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报,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入学。
六、学籍学历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宽进严出教育模式,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学期模式。学校参照2年制专科学制教育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同时根据弹性学制的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准在其他类别同层次间转学和转专业,不允许专接本。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记载,休学、停学与复学,奖励与处分等,参照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待遇。入学前须与村委会或单位签订培养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在入学报到时将“合同”交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备案,毕业后凭“合同”回村或单位服务,不发放报到证。
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8人间)或800元/年(6人间)。
咨询电话:0312-7521540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1。
附件一: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附件二: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河北农业大学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
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
1.招生对象
来自农村,有一年以上农村生产实践经验,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的社会考生。
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等,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或城镇往届的社会考生。
2.2015年设置园艺技术、农业经济管理2个专科专业,学制2年。
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5.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仅为英语。
6.考生可于4月26日登陆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au.edu.cn/)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必须于4月28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相关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成绩合格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笔试成绩中的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各科目成绩。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优先。
7.学费、住宿费。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8人间)或800元/年(6人间)。
8.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农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准在其他类别同层次间转学和转专业,不允许专接本。
9.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待遇。入学前须与村委会或单位签订培养服务合同,入学报到时交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一份备案,毕业后凭入学前与村委会或单位的培养服务合同回村或单位服务,不发放报到证。
10.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540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071001)。
未尽事宜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二:
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及招生计划
以培养直接服务“三农”的实用型人才为目的,按照实际需求设置专业和课程。2015年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设置园艺技术、农业经济管理2个专科专业,每个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共计40人,学制两年,招生计划纳入学校2015年专科招生总计划。
园艺技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掌握果树、蔬菜、观赏植物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二、主要课程:农村实用信息检索与利用、园艺设施建造与环境调控、果树栽培技术、蔬菜栽培技术、观赏植物栽培技术、果树病虫害防治技术、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果品蔬菜贮藏与加工技术、果树蔬菜育苗技术等。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等方面知识的村务管理、餐饮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农村政策与法规、现代市场经济学、会计基础、酒店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市场营销学、现代企业管理、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餐饮业法规、餐饮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消费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