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欢迎你,入学报到时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报到手续及时间:
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有本单位证明(因事需有村、学校或街道证明,因病需有乡级以上医院证明),自报到之日(9月11日)起三日内向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提供书面材料,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入学(咨询电话或传真:0312—7521540)。
二、报到地点: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地址在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新城(科教园区)渤海路1号。报到期间沧州火车站、沧州汽车站及黄骅汽车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
自驾车路线:石黄高速黄骅东(中捷口)下第二大街直行约5公里即到,或津汕高速黄骅口下直行第一个路口向左转,到下一路口再左转直行2公里即到。
三、报到时须带证件及物品:
1、渤海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
2、组织关系转接。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要经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组织部(渤海校区)。团组织关系,由学校、乡或相当于乡级的共青团委员会转至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学工办。无论何种原因,自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转组织关系的,不再接转。
3、自备10张正面、半身、免冠、近期彩色一寸照片。
4、本科学生学费3500元/年,高职专科学生学费5000元/年;本、专科生住宿费800元/年。
5、新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预交一年的教材代购费(多退少补),预交杂费200元(其中为学生预存伙食费140元,体检费60元。按规定新生入学必须进行体检,相关费用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
6、河北农业大学委托中国银行,通过河北代收学杂费系统统一收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杂费。河北省内的同学请最迟于报到之日前五天凭本人考生号、学校代码(1013)在河北省内任意一个中国银行的储蓄网点足额缴费,并向该储蓄网点索取有学生姓名、加盖网点业务章的学宿费和杂费缴费凭证。(务请妥善保管,凭此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由于特殊原因未能缴费的同学,报到当天学校财务处在报到现场设有收费点,可直接刷银行卡或收取现金。咨询电话:0312-7521518(河北农业大学财务处)。
7、随通知书寄发的中国银行卡主要用于入学后校园一卡通使用,如果将学费存入此卡中,还需到中国银行的储蓄网点通过河北代收学杂费系统办理缴费手续。
8、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学校不统一订购,学生全部自带。为防止“黑心棉”、不合格床上用品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严禁学生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学校,学生报到时须说明携带的床上用品是厂家生产还是自家缝制,以便学校分类留档。
9、学生自带本人档案。
10、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军训,要求统一着装(迷彩服或作战服),请学生自备。
四、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五、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它社会资助;同时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金融机构(信用社或者开发银行)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六、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要求,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参保大学生个人需要交纳基本保费20元(免收工本费),政府每年补助240元。学生住院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参保,学生可自愿参保。入学前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可以不参保。
七、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咨询电话:(0312)7528888、752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