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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 作者:

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

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的《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1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专接本考试的相关工作即将展开,由于尚未接到纸质通知,教务处拟定了以下预通知,请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先期开展工作。(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请见http://hee.gov.cn/col/1410097726928/2016/12/01/1480552901164.html)

各有关学院、渤海校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学〔2015〕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完成好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相关任务,现就具体事宜做出如下通知,请各学院、渤海校区及时向学生传达相关精神,开展相关工作。

一、报名

按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专科生源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生源报名工作。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教务处和各有关学院、渤海校区统一协调配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7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2016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6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2017年4月6日9时至4月8日17时,待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未按要求和步骤进行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补报。

(三)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12月23日至12月30日,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下发到考生所在学院,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之后各学院上交已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教务处盖章后发回各学院,由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院各存一份。同时签写《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在招办网页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院各存一份,留存一年。

由教务处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指纹采集工作须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在班级辅导员监督下,由学校指定专人完成。班级辅导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对指纹采集结果负责。

报名成功的考生交纳报名费,考试报名费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后交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进度安排,由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与各学院统一协调落实。

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专接本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艺术、体育、外语九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其中,外语、高等数学或政治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按卷面成绩以10分制折算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即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成绩=考生卷面成绩÷40×10)。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从2017年专接本考试开始,专业课考试不再指定考试书目,考生可登陆专接本报名网站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说明。

(二)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将默认为申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10分)的60%(即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的90%(即9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折算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11日上午,实行一次发卷,外语、数学(政治)科目一次收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单独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9:00至11:35;艺术、体育、外语类专业9:00至10:35。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免考考生可提前半小时离场。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下午14:30至17:00,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项测试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4月6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考试地点

2017年专接本考试采取集中考点的办法,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选拔录取

按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或专业划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直接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接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接本入学资格。

四、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17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6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7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6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7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且退职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5年度退役士兵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退役士兵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专科生源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退役士兵报名相关材料和数据库文件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现场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要在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在生源院校报名的考生应在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签写《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在省教育厅报名的毕业于省外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省教育厅指定院校进行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及缴费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生源学校或省教育厅完成首次报名后,相关信息将导入报名系统,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五、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监督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接本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工作,选派工作作风优秀、业务素质过硬的带队老师负责指纹采集等关键环节,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时,学校将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利用主题班会、张贴海报、印发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考试有关违纪规定和处理办法,务必宣传到每一名考生,特别是要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订的《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考生和有关人员认识到舞弊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形成对舞弊行为的强大威慑。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及各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附件:1. 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数额

2.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