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3.校本部地址: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河北省保定市)
4.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高等农业院校之一,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0-2011年度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1年学校与农业部、河北省签署了共建协议,成为省部共建学校。
二、招生对象
长期工作在农业第一线的有志青年,符合参加2013年河北省高考统一报名条件要求,属于以下生源范围之一的:
1、来自农村,有一年以上农村生产实践经验,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的社会考生。
2、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等,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或城镇往届的社会考生。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考生完成高考统一报名后,于2013年4月23日8时至4月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方案,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无效。
报名考生于2013年5月2日到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准考证,5月3日参加考试。请考生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来自农村的,需同时交验由村委会和乡镇两级政府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的,需同时交验由单位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考生为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农业科技示范户、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以培养直接服务“三农”的实用型人才为目的,按照实际需求设置专业和课程。2013年计划设置园艺技术(含园艺专业和林业专业两个方向)、农业经济管理2个专业,计划招生60人,学制两年,招生计划纳入学校2013年专科招生总计划。
五、培养费用
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8人间)或800元/年(6人间)。
六、考试和录取
考试满分5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其中面试240分内容为农村生活、生产常识;笔试260分内容涉及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
命题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注重基础性,实用性、通用性,体现选拔农业生产和涉农产业一线人才的特点。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录取工作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笔试单设分数线。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优先。录取新生信息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报,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入学。
七、学籍学历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宽进严出教育模式,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学期模式。学校参照2年制专科学制教育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同时根据弹性学制的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职毕业证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准在其他类别同层次间转学,不允许专接本。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记载,休学、停学与复学,奖励与处分等,参照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生待遇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待遇。入学前须与村委会或单位签订培养服务合同,入学报到时交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一份备案,毕业后凭入学前与村委会或单位的培养服务合同回村或单位服务,不发放报到证。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540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