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实用农业科技知识和信息技术、了解市场,直接服务于农村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具有创新精神的实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河北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来自农村有一年以上实践经验,身体健康青年(农村往届生)。同时符合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首先需要参加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2011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期间,报名考生可以通过任何一台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登录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
已在网上完成报名的考生必须在12月1日至5日期间,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完成高考报名后,凭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于2012年5月10前到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填写《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志愿登记表》,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未到河北农业大学填写《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志愿登记表》的报名信息无效。
同时交验由村委会和乡镇两级政府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现任村干部、乡镇企业负责人须写明)。
考生为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农业科技示范户、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招生专业设置
学校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培养为农村发展服务的人才为目的,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在充分体现实用性、通用性的原则基础上,根据生源地农村条件、经济状况和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区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设置与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2012年计划设置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3个专业,共计划招生60人,学制两年。单独招生计划纳入2012年专科招生总计划。
五、培养费用
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8人间)或800元/年(6人间)。
六、考试和录取
报名考生于2012年6月6日到河北农业大学报到领取准考证,7日参加考试。
考试满分5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其中面试240分内容为农村生活、生产常识;笔试260分内容涉及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
命题以有利于选拔为农村发展服务的人才为原则。要求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村发展实际,注重基础知识,注重实用性、通用性,体现选拔农村实用人才的特点。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录取工作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笔试单设分数线。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优先。录取新生信息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报,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入学。
七、学籍学历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宽进严出教育模式,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学期模式。学校参照2年制专科学制教育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同时根据弹性学制的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职毕业证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准在其他类别同层次间转学,不允许专接本。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记载,休学、停学与复学,奖励与处分等,参照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待遇。入学前须与村委会或乡镇企业签订培养服务合同,入学报到时交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一份备案,毕业后凭入学前与村委会或乡镇企业签订的培养服务合同回村或乡镇企业服务,不发放报到证。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540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